公司關于子公司與成都光明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簽訂產品營銷協作經營協議的公告
作者:管理員 時間:2016-03-07 來源:原創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 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法律責任。
一、協議簡述
四川格納斯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雅安格納斯光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雅安格納斯”或“子公司”)于2016年3月4日與成都光明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成都光明)簽訂了《產品營銷協作經營協議》,本協議的內容主要為:成都光明專供100噸光學玻璃材料且配備與之相關的訂單給雅安格納斯,雅安格納斯按照成都光明指令進行集中生產,協議金額大約2000萬元人民幣。
為保護雙方商業機密,公司不對具體協議條款進行披露。
二、協議履行對公司的影響
成都光明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是國內最大的光學玻璃材料生產基地,在日本富士凱美萊總研株式會社發布的全球光學玻璃排名表里,成都光明占有36.4%的份額,是全球第一大光學玻璃企業。本公司通過與成都光明建立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并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加速雙方拓展和延伸各自的核心業務領域;同時,公司產品結構進一步調整,逐步向高技術含量、高產品附加值的方向發展,為公司的發展方向夯實了基礎。本協議的簽訂,將對公司2016年業績帶來積極影響。
三、風險提示
本次簽訂的合作協議,包括雙方合作的基本原則及具體產品和價格等內容的約定,協議相關約定實施過程中存在產品數量的不確定性。
四、備查文件
《產品營銷協作經營協議》
特此公告。
四川格納斯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6年3月7日











